创业大厦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8-10楼)家具采购,委托代理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创业大厦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8-10楼)家具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708097.00元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根据甲方房屋装修工程进度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创业大厦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8-10楼)家具采购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708097.00元 | 708097.00元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6日到2025年1月13日17:00。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时间,下同),登录**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ygcg.****.cn/)报名,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后,扫描二维码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4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二)首次登录**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户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0799转0。
(四)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14: 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 月16 日14: 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市**区马王堆中路248号**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赵先生
2、电话:0731-****155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公司
(2)地 址:**市**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海关保税****公司商务写字楼2334
(3)联系人:赵先生
(5)电 话:0731-****1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四方坪街道三一大道303号永通商邸B栋1406开标室
(3)联系人:周强
(4)电 话:155****8880
十二.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交易服务费
/ | 交易相关费用 | 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缴纳和中标人各缴纳50% □招标代理缴纳 中标人缴纳 收费标准:参照**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为1000元。 □其他费用: |
交易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定王台支行
银行账号:431********8000137709
说明:汇款(公对公)单位须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