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厂房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06
项目名称 | **港绿色低碳产业园厂房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盐****经济开发区通港大道南边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4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仇健 |
联系人 | 虞爱红 | 联系电话 | 134****7058 |
项目投资(万元) | 64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1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9416平方米、土地面积8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地、4幢厂房收购及4幢厂房内部 装修改造、给排水、消防工程、供电工程、空调系统、室外配套、外立面改造等改建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沉淀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处理厂 其他措施: 施工运输过程如产生扬尘 ,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 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在现场开挖简易 池子对泥浆水进行沉演处理采取处理后尾水全部予以回用措施后通过通过明沟排放至污水池进行处理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前应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选择、确定好建筑垃圾、弃土的处置场所;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对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天收集好,由环卫部门送至城市垃圾处处理,避免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机械作业,不得在中午(**时间12 时至 14 时 30 分)和夜间(**时间 22 时至次日早晨 6 时)进行。在场界四周建立高度为 2 米的围墙,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 ||
承诺:**** 仇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仇健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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