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食堂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含6%增值税)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类(装饰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 供应商近三年(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会务费、差旅费、通讯费、管理费、资料收集、耗材使用费、技术服务、设备器材、食宿、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或缩短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1334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姚凤姣
联系电话:0513-****661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开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业绩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
(9)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5格式填写)。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1月9日上午9:30 - 10:00 送至****2206室(**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上午10 :00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概况:****生态环境局原车库改造成食堂,改造面积约312.65㎡,一层改造为食堂,二层楼梯往西改造为包厢,施工估算投资50万元(含厨房设备采购费用)。
2.设计范围:包括房屋修缮、装修、安装,主要包括房屋室内的维修、改造、拆除以及局部空间的装修设计、门窗更换、水电安装改造、屋顶防水维修改造、**隔油池等,具体以现场为准。
注:供应商须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有针对性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
3.设计内容:****环境局食堂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设计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4.质量要求: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5.服务地点:****环境局。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报价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①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②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集团公众号”上予以公布,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的投标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若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后付至设计费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负责修改,且不再增加费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应出具含增值税6%的发票。逾期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