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24**至**高速公路**段一期工程项目工作进展需要,现委托第三方开展本工程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S24**至**高速公路**段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控制价编制审查,公告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中标后通知书发放等工作,协助合同签订工作等。
3.项目单位:****。
4.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本次采购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1月9日9:00截止报名。
2.地点:**市鳌峰中路66号。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现场登记报名。(市高指办二楼会议室)
4.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0分。
2.地点:市高指办二楼会议室(**市鳌峰中路66号)。
3.开标:(1)采购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开标会议由采购人代表主持,开标会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和公告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授权书、投标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业绩证明(提供高****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业绩,业****交易中心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及发放给中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投标报价书。
六、响应文件的评审
1.初审:采购人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采购人将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
2.报价:采购人应当审查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
3.综合评分:采购人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综合评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1.业绩得分(80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承担过1个**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得10分,最多得40分;投标人每承担过1个**或改****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工作的得10分,最多得40分。业绩评分项最高得80分。
同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监理招标代理工作的不同标段不重复计算,同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监****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工作可分别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20分):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投标人以收费优惠费率报价(例如按收费标准80%收取代理服务费),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地 址:**市鳌峰中路66号。
联 系 人:祝敬志(182****7989)
阎 颖 (182****2434)
九、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S24**至**高速公路**段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活动。****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 % |
其他说明:1.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最终中标价按费率计算,由项目中标的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支付。 |
十、其他事项说明
1.如果最终得分相同,以报价低为中标人,如报价仍相同,则以供应商提供业绩的单个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中金额高的为中标人。
2.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做流标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更改招标实质性内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通过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并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