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因经营需要,现对**市**区社发旗下****公司****超市商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为****下属超市所需的商品,具体详见附件一。
2.合同期限一年,合同金额暂估95万元。最终依据中标单价,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合同期限内,如采购金额已达95万元,则合同提前终止。
3.关于送货:要求收到订单后72小时内送达。送货地址为********超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法人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三、
需递交材料
1.商品报价清单(见附件一)纸质和U盘电子版各一份。
2.报价承诺函(见附件二)。
3.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需盖公章后密封再盖骑缝章。
四、
其他说明
1.已在报价材料内提供价格的商品原则上向中标单位采购此商品;未在报价单内体现商品,采取向3家供应商进行简易询价方式,价低者确定为此项商品供应商。
2.采购方能在其它供应商处采购到比中标单位报价更低的商品,采购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中标单位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4.中标单位连续3次不能按时按量供货,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出现的明显低级错误有解释更正权。
五、
评标办法
1.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法,以第二轮总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如总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投标单价设上限价,超过上限的报价取消资格。本次公告涉及金额均指提供专票的含税价,税率统一13%,报价包含人工费、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结算时若供应商开具的是专票,则根据中标人实际开具的发票税点保持除税价不变结算;若供应商开具的是普票,则结算价=(投标单价/1.13)*实际采购数量。
六、
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分。
地点:**省**市**区**街道市府大道东段201****集团3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女士 0576-****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