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武黄高速至鄂咸高速)**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武黄高速至鄂咸高速)**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武黄高速至鄂咸高速)**段。拟建工程起点位于**市鄂**,经**市进入**区,终于**镇,**段总长13.42公里,涉及**市鄂**线路桩号:K12+994.479(起点)~K17+822,**市**区线路桩号K40+872~49+596.5(终点),共设置涉水桥梁6处、互通2处、匝道3处。拟建工程跨越胡**、虹桥港、牛山水库泄洪港、谢埠港、**吴港及其沿线支港。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水建设方案。主要拟建涉水建设内容为涉水桥梁工程6处,局部河道改道3处,箱涵改扩建2处,其中3处局部河道改道、2处箱涵改扩建应编制河道专项改道实施方案、箱涵改扩建方案报**区水利和湖泊局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桥梁6处
(1)李家边大桥:桥梁跨胡**,拟建工程于桩号K16+064.25~K17+009.75段修建李家边大桥。桥梁于桩号K16+215附近跨越胡**,交叉角度76°,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8×30+5×25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945.5米。第四组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占用主河槽),桥墩边缘距离胡**港顶最小距离1.5米,两岸最近桥墩外边缘距离右岸管理范围线26.6米,距左岸管理范围线14.1米。
(2)高垴村1号大桥:桥梁跨虹桥港,拟建工程于桩号K17+272.25~K18+084.75段修建高垴村大桥。桥梁于桩号K17+828.0跨越虹桥港,交叉角度86°,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25+30+25+8×30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812.5米。桥梁采取了一跨跨越的方式通过了虹桥港,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17.4米,18、19号桥墩均位于管理线之外,18号桥墩外边缘距离右岸河道管理范围线8.5米,19号桥墩外边缘距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26.3米。
(3)新屋村1号桥:****水库泄洪港,拟建工程于桩号K45+136.25~K45+443.75段修建新屋村1号桥。桥梁于桩号K45+235.0****水库泄洪港,交叉角度78°,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11×30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307.5米。桥梁采取了一跨跨越****水库泄洪港,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约13.2米,6号、7号桥墩均位于管理范围线之外,6号桥墩外边缘距离右岸管理范围线7.7米,7号桥墩外边缘距左岸管理范围线2.2米。
(4)狮子口大桥:桥梁跨谢埠港,拟建工程于桩号K47+206.25~K47+753.75段修建狮子口大桥。桥梁于桩号K47+600.0跨越谢埠港,交叉角度33°,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20×30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547.5米。局部改道后,桥梁采取了30米的跨径一跨跨越的方式通过了谢埠港,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约17.2米,14、15号桥墩均在改道后谢埠港河道管理范围线之外。
(5)**南互通主线及匝道桥跨**吴港
①C匝道桥:C匝道桥梁于改道后**道桩号K0+370处跨越**吴港,桥梁全长213米,全桥共两联,总宽9米。
②A匝道桥:A匝道桥梁于改道后**道桩号K0+348处跨越**吴港,桥梁全长447米,全桥共两联,桥面总宽10.1~10.6米。第4组、第5组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岸坡),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约9.6米。
③E匝道桥:E匝道桥梁分别于**吴港改道后**道桩号K0+285和K0+165处跨越**吴港,E匝道跨越断面同A匝道基本一致。
④主线桥:拟建工程于桩号K48+615~K49+493段修建**南互通主线桥。桥梁于桩号K49+056跨越**吴港,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878米。16号墩部分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约12.3米,15号和17号墩位于管理范围线之外,15号桥墩外边缘距离右岸管理范围线12.2米,17号桥墩外边缘距左岸管理范围线15.7米。
⑤G匝道桥:G匝道桥梁于原**吴港河道桩号K0+334处跨越该河道,桥梁全长214米,全桥共两联,桥面总宽10.1~10.6米。第3组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在位置港顶以上最小净空约8.8米。
(6)**南互通匝道桥跨谢埠港:
①B匝道桥:B匝道桥在BK1+452.0处上跨谢埠港,交叉角度110°,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27+44+36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111米。1号、2号桥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占用主河槽),所在位置堤顶以上最小净空1米,0号和3号墩位于管理范围线之外。
②H匝道桥:H匝道在HK0+511.0处上跨上跨谢埠港,交叉角度94°,采用桥梁跨越,桥梁跨径为30+40+30米。全桥左右分幅,桥宽为2×16.5米,桥长107.5米。根据桥梁布置方案,1号、2号桥墩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占用主河槽),谢埠港堤防背水侧斜坡面所在位置堤顶以上最小净空约2米。
(二)河道局部改道3处
(1)涉及谢埠港局部河道改道2处
由于**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原设计方案在K47+572处(狮子口大桥跨谢埠港)与现在谢埠港交叉处桥墩设置在现有谢埠港河道内,阻水比较高,影响了河道行洪,不满足行洪要求;主线在K48+100处与现有谢埠港交叉,采用路基通过,阻断了谢埠港河道。建设单位提出了河道改道方案,将该两处河道进行改道设计,以减少阻水比,减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改道后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改道后的河道断面底宽7.5米,坡比1:1.5,河道深不小于3.0米;对于局部河道不满足3米的地方采用筑堤方案,堤顶宽3米,坡比1:1.5,**道河段平均纵坡为0.30%。
(2)涉及**吴港局部河道改道1处
**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项目**南枢纽的主线、A匝道、C匝道、B匝道、G匝道与既有**吴港交叉,交叉点位均采用桥梁跨越,桥墩设置在既有**吴港河道内,影响河道防洪,阻水比高等,不满足行洪要求,需对现有河道进行改道、扩展,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河道断面底宽7.0米,坡比1:1.5,河道深不小于2.5米,河底纵坡为0.23%。
涉及的三处局部河道改道,你单位应编制局部河道改道实施方案报**区水利和湖泊局审批。
(三)箱涵改扩建2处
两处需改扩建箱涵分别位于**吴港改道起点(GK1+179附近)、终点(CK0+445附近),因箱涵进出口处桥墩阻水明显,需对原有箱涵进行改扩建。两处箱涵改扩建措施为:取消挡土墙,调整为增加河道断面宽度来增加行洪能力,达到满足过流能力的要求。
涉及的2处箱涵改扩建,你单位应编制箱涵改扩建方案报**区水利和湖泊局审批。
二、**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项目终点**南互通部分主线桥、匝道桥基互通等工程位于**湖泊保护区范围内的蓄滞洪区,分洪时占用蓄滞洪容积4800立方米,占比0.000027%,对蓄洪容积基本无影响;现状及规划条件下,所在的**蓄滞洪区运用几率约为20~50年一遇。蓄滞洪区分洪运用时,拟建工程蓄滞洪区内大部分路基将被淹没,且将长时间受到洪水浸泡,你单位应充分重视其风险,加强工程防护,落实相关的防洪保安措施,并承担因蓄滞洪区运用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项目建设应确保防汛道路通畅,对于阻碍车辆通行的部位应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防汛车辆正常行驶。
四、为确保拟建项目沿线行洪安全,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部分,不得在主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项目施工及运行不得阻碍正常行洪、排涝,并确保防汛道路畅通。
五、施工及运行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水体、河湖岸线。工程施工期间和完工后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严禁堆放、倾倒在湖泊保护区或河道管理范围内,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应及时清除。除批准的工程设施外,不得修建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六、为降低拟建工程在施工及运营行期间可能会对防汛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为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而设计的各项防治和补救措施,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环节进行防治和补救。主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采取堤防加固、桥墩局部岸坡防渗、防冲措施。非工程措施:加强岸坡稳定性监测,编制详细、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你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工程施工和运行对防汛安全的影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诱发防汛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工程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和其他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八、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削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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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