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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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 |
建设地点 | **县新墙河流域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部署3个子项目,分别**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项目,以此消减对新墙河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间接改善洞庭湖水体的环境质量。其中子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m3/d)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6月16****环境局出具的批复,并已于2022年11底完成单机、联机调试,2023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 本次环评为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属于生态治理类,建设投资2436.82万元(环保投资82.6万元),其治理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财政厅下拨资金201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在沙港河支流-潼溪村段修建河滨缓冲带湿地5ha(共种植挺水植物21149m2、种植沉水植物3600m2、草皮护坡23367m2;**生态浮岛2000m2);(2)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在甘田河入**段建设生态湿地1ha(共种植挺水植物9972m2)、****水库段建设入河生态湿地2.5ha(共种植挺水植物7424m2,沉水植物5472m2,草皮护坡6525m2)、白洋水库泄洪渠-新墙河入口泄洪缓冲区建设入**生态湿地1.6ha(共种植挺水植物2898m2、沉水植物8792m2、草皮护坡6046m2);(3)河道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白洋泄洪渠旁泥家湖排渠建设生态护岸 2km****水库泄洪渠旁泥旁建设生态护岸902m;****水库**生态浮岛5800m2;清淤4395.95m3);四龙河-**水库北干渠-沙港河入**段建设生态护岸11km(四龙河部分区域进行清淤、种植挺水植物及草皮进行护岸建设,共种植挺水植物17509.50m2、生态护岸11030m,清淤10931.50m3,草皮护岸118242.90m2);****水库-长风北路东边段建设生态护岸1.05km****水库建设生态护岸1050m,共种植挺水植物1050m2,种植草皮护岸4307m2,抛石1464m3)、新墙镇园艺村建设生态沟渠1.5km(新墙镇园艺村桩号k0+00至桩号k0+812进行生态连锁砖护坡建设,本段共铺设连锁砖2229m2,植草护坡2877m2)、杨林河-沙港河入**段建设生态护岸4km(杨林河桩号k0+000至桩号k2+892进行生态植草护坡建设,本段共种植挺水植物8356m2,草皮护岸41496m2。对杨林河桩号k3+000至桩号k3+800进行生态连锁砖护坡建设,本段共铺设连锁砖2736m2,清淤2384m3,草皮护坡1859m2)。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目前仅杨林河-省道S310-沙港河入**段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中的****水库-长风北路东边段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中的边坡整理暂未施工。根据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措施的核查,并针对现有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源进行现状监测得知:已完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无遗留废气污染源;施工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及有效处置,措施可行,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施工单位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临时隔声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未对周边环境及临近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正在施工的区域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 mg/m3),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废水和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 二、已建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现场踏勘和收集的资料可知:已建工程的临时工程及设施均已拆除、清理干净并恢复原状,工程施工区均已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良好,覆盖度较高。根据对施工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查和环评期间对生态环境的监测情况可知,优势科植被数量种类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化;工程在建设前后仅在短期内造成了野生动物分布格局的变化,但未造成区域物种种类变化,工程建设前后陆生动物现状变化不大。建设前后评价区浮游生物的群落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浮游动物的群落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底栖动物优势种群差别不大,常见优势群种基本相同,工程建设未造成调查区内底栖动物大量减少,对底栖动物影响较小。工程已实施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通过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前后生态环境变化较小,未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项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生态系统的恢复,可提生态系统的丰富性和稳定性,可改善水体底泥,增强水体净化能力,有效改善了**水质,营造更为良好的生态环境;随着项目的运营,区域生态环境将持续改善。 三、已建工程对水质的影响。根据可研阶段地表水调查历史数据和环评阶段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可知,各水系水质的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随着项目完工运行,将进一步有效的改善沙港河支流-潼溪村段、甘田河入**段、白洋水库泄洪渠旁泥家湖排渠、四龙河-**水库北干渠-沙港河入**段、****水库段、白洋水库泄洪渠-新墙河入口泄洪缓冲区、新墙镇园艺村及杨林河-沙港河入**段的水质环境现状。 四、针对现有工程目前存在的已完成的湿地未及时进行维护、部分植物已经死亡、荣湾湖生态湿地种植挺水植物等问题,应加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整治方案并达到相关要求。 五、设立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工程后期的维护管理措施,加强对湿地植物的维护和管理。选择种植对水中超标元素吸附较多的植物,定期更新收割,逐步降低水体中的超标因子。加强对水环境的宣传保护,完善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及安全标识标牌。坚持保护优先和预防为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对修复地域再次造成污染和破坏。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通过对湿地植被、水鸟、鱼类、底栖动物、水质的监测,评估工程实施前后区域水系变化情况及本工程的生态修复效果。对工程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水质变化趋势、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月3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7月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区域的乡镇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10月11日起,****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