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00MB285590XA/2025-****33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富****公司催化剂新材料项目 | **化工产业园**富****公司内 | **富****公司 | **海****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分生产1区、生产2区、生产3区)、综合仓库、综合办公楼等;主要购置缩合釜、耙式干燥机、压滤机、精馏塔、碾压机、捏合机、挤条机、切粒机、网带炉、回转炉、热风炉等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0吨顺酐催化剂、3000吨浸渍加氢精制催化剂及2000吨催化剂载体。 |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 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建设事故水导排设施。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地面清洗水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顺酐催化剂生产投料废气,混料投料废气、压片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01排放;缩合反应不凝气、老化不凝气、压滤有机废气、耙式干燥废气、异丁醇精制不凝气收集后经 深冷(-5℃)+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 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股焙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2#网带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经23m高排气筒DA004、DA007排放;各股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催化剂载体及浸渍加氢催化剂生产过程中磨料废气、投料废气、碾压/捏合废气、浸渍投料废气经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回转炉和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SO2、NOX、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相关标准要求;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排放浓度、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相关标准要求;氨排放须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通过采用封闭车间、密闭管线输送、加强通风和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相关标准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醇液、废活性炭、尾气冷凝液、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脱硝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地面清洗水、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模具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