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7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4
各投标人: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重复计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24年12月27日挂网之日起自本答疑函递交之日止,已发布了3次澄清公告,其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存在较大争议,排斥众多潜在投标人,针对本条评分设置多次提问均不予理会,未做出修改,不重视该条评分点的质疑,澄清回复不足服众。招标前期公示版本招标文件与正式招标招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2次均属于公开发布,不应前后不一致,****中心见证科审核为借口拒绝众多潜在投标人的多次质疑;各潜在投标人认为此条评分设置存在较大倾向性;且本项目资格审查已对投标人业绩做出了审查,评分办法中无需再设置多个大额业绩作为评审标准;********大学,当以电梯质量作为首要评审标准,为协助招标人采购质量优良电梯;故建议将此条修改为制造商荣誉: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修正为“制造商荣誉”
所投电梯制造商****人民政府****政府质量奖的,得 6分,****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公示截图/相关证明文件/奖牌/证书。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2、P3页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
疑问:建议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3、P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疑问:根据贵司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标前公示版本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管理委员会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与标前公示版本不符。建议以标前公示版本为准。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管理委员会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管理委员会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4、P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疑问:根据贵司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标前公示版本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与标前公示版本不符。建议以标前公示版本为准。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5、P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拟委派人员资格:“(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
疑问:根据贵司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标前公示版本为“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 (2)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与标前公示版本不符。建议以标前公示版本为准。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1)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
6、P5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维保服务评价:“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公司获得过省****管理部门颁发的维保信用评价,评价为最高级别的,每次得2分;评价为次高级别的,每次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公司自2014年以来(以颁发日期为准)具有市级(设区)及以****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电梯质量服务星级评定中,获得五星级维保单位的,每次得1分,本项最高的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第23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扫描件;
√(2)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
问:此处要求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那么合同中的全部电梯是否需要全部验收完毕请给予明确。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地址:****社区街道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551-****805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151****1948
2025年01月06日
原项目名称:********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7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3
各投标人: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业绩第23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第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明确所需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仅为“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无法体现所提供的业绩中涉及的电梯均全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为更好的体现业绩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以及该业绩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
建议:“投标人业绩”表述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绩中所有电梯均已安装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答:符合招标文件即可,答疑回复1已回复。
2、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业绩第23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第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明确所需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均为“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未对所提供的业绩中涉及的电梯是否全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做明确要求。于此,若我司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电梯品牌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投标业绩,然业绩中仅1台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我司提供该业绩合同扫描件及1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是否满足资格及评分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即可,答疑回复1已回复。
3、招标文件P3页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政府****政府采购法明确不允许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建议此条删除。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答疑回复1已回复。
4、P108页中开门净尺寸:门高不小于2200mm,开门宽度中开门不小于1000mm,考虑到客梯1到客梯9均为1350kg的大吨位载客电梯,标准的开门宽度为1100mm。
疑问:****学校项目,人员乘梯比较集中。因此建议修改为:“客梯1到客梯9开门宽度不小于1100mm。”
答:符合招标文件参数即可。
5、P3页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
建议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6、客梯1到客梯9均为有机房电梯,试问本次招标中是否包含机房空调
答:不包含。
7、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商生产能力评审标准修改为:1、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速度(V)能力进行评分:
1、V≥10m/s的,得3分;
2、8m/s≤V<10m/s的,得2分;
3、1.75m/s≤V<8m/s的,得1分;
4、V<1.75m/s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自动扶梯提升高度(H)能力进行评分:
1、H≥30m的,得3分;
2、25m≤V<30m的,得2分;
3、6m≤V<25m的,得1分;
4、V<6m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地址:****社区街道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551-****805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151****1948
2025年01月03日
原项目名称:********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7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2
各投标人: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54,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拟委派人员资格:“(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上述人员开标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疑问:电梯的安装质量对于电梯整体运行品质至关重要,为保证本项目电梯的高品质运行,建议安装单位、安装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不要限定为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可调整为:
(1)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
(2)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公司)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提供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上述人员开标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公司)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1)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T证的,得2分。”)。
2、招标文件P54,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所投产品综合实力:“3、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曳引机经检测机构认证的二级及以上能效认证证书,得2分。”
疑问:本项评审针对的是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曳引机能效等级认证,正常理解,只要是检测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的证书或者检测报告,理论上均应被认可。此处设限只提供认证证书过于片面,故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曳引机经检测机构检测认证的二级及以上能效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3、P109 供货要求中的垂直梯装修配置要求:“门套:发纹不锈钢标准大门套,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5mm”。
疑问:为使每家报价充分,请明确大门套的折边是否为不小于100mm”
答:大门套的墙体厚度及折边约450mm (详细尺寸以现场实体为准),报价时需单独报价。
4、P109 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要求:货梯1、货梯2为1000kg。
疑问:因部分制造商的产品设置为2000kg及以上载重量的电梯才为货梯,针对本项目,能否采用客梯代替货梯参与投标
答:满足参数即可。
5、P54 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疑问:能否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电梯品牌制造商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公示时版本此条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但依据代理机构12月24****交易中心见证科审核意见,此条必须修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 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6、P54 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维保服务评价:“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公司获得过省****管理部门颁发的维保信用评价,评价为最高级别的,每次得2分;评价为次高级别的,每次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管理部门的官网公示截图即可。”
疑问:本条款具有歧义,评价为最高级别的,每次得2分,那么获得过2次最高级别的应该得4分,但本项最多得3分。能否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公司自2014年以来(以颁发日期为准)具有市级(设区)及以****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电梯质量服务星级评定中,获得五星级维保单位的,每次得1分,本项最高的3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所投品牌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管理部门的评价,****协会(或学会))。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地址:****社区街道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551-****805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151****1948
2025年01月02日
原项目名称:********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7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1
各投标人:
********餐厅****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仅第23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对业绩证明材料提出需提供合同及监督检验报告要求,而第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并未明确所需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鉴于单个450万业绩所涉及的电梯台数太多,3个评分业绩所需提供的全部监督检验报告所需内存过大,影响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标书。
请问,此处的3个评分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如“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一样,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不少于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全部电梯验收完成的承诺函
2、业绩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因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50万元。首先业绩不允许设定特定时间、特定金额,另外投标人所投品牌业绩。本评分业绩含有多个特定设置,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众所周知投标人业绩中在近3年同一电梯品牌项目中,且具备验收合格的投标人极少,排斥众所潜在投标人。建议在业绩部分能否采用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
3、招标文件P83: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运行平稳度:根据所投梯型的限速器、缓冲器及安全钳的原厂、原品牌技术先进性.......”
问:根据招标文件电梯参数,有载货电梯,因为目前主流品牌货梯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都不是原厂原品牌,请问该评分项中的所投梯型,是否包含货梯或者该台货梯能否用客梯替代
答:所投产品,符合招标参数即可。
4、问题2:招标文件P55,制造商技术实力:
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扶梯参数,提升高度仅为5.4m和6.0m,此项要求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等于30m,才能获得满分,依据市场调研,此评分有倾向性,不利于其他品牌公平竞争,建议修改为: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自动扶梯提升高度(H)能力进行评分:
①H≥24m的,的3分;”
②20m≤V<24m的,得2分;”
③V<20m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5、问题3:依据招标文件P107,
该项招标中要求货梯载重仅仅只有1000KG,因为此井道尺寸、载重及速度,建议采用客梯替代货梯最为合适,请问是否可行
答:所投产品,符合招标参数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路与**路**西南角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551-****805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151****1948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