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李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李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市**湖新区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施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三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6.4 初步评审 “6.4.2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的规定。 | |||||||||
2 | ****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 | ||||||||||
3 | ******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浩博水利建设 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华海水利工程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2582.52元 | ****0513.61元 | ****9202.29元 |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伟平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00695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周成军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3001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高峰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陕261****05726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三室。评标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4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8时40分在济****服务中心评标室、**市经****服务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发现原中****集团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故于2025年01月06日14时3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50分在济****服务中心举行复审,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1月06日-2025年01月0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靳主任 联系电话:0537-****176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