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环审〔2025〕2号
关于****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和3万吨电路板项目(一期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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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和3万吨电路板项目(一期年加工6万吨废旧轮胎)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八公桥镇倪家寨村南800米静脉产业园18号,该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1.5万元。年裂解处理60000吨废轮胎,建设20台裂解炉并配套公辅设施。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运营期裂解不凝气:用于燃烧室燃料燃烧处理,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采用“高温布袋除尘+钠钙双碱法脱硫+间接急冷塔+除湿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和脱附再燃烧”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含尘废气:炭黑/钢丝出渣系统、包装系统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危废间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隔油气浮装置废气引至裂解炉燃烧室一并处理。DA001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DA002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各污染因子排放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颗粒物引领性指标、涉炉窑A级企业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待**县城****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运营后可排入**县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裂解油水分离罐含油废水经雾化后进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处理;初期雨水、不凝气水封罐废水等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气浮”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脱硫设施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外排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县城****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下达之日起60****环境局****政府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本批复1-4页每张盖有公章)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