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选聘法律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工作安排,拟选聘第三方机构对人才基金拟投资****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4年3月20日,由**丝****公司100%持股。该项目通过突破高品质纤维用竹浆粕制备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浆粕制备技术,高效、低耗、大容量莱赛尔生产技术、生物基功能纤维制备等技术,未来三至五年内预计生产粘胶纤维用竹浆、莱赛尔纤维用竹浆产品、竹浆 Lyocell 纤维产品等产品。****拟在****经济开发区福溪产业园**小试线、研发实验室等,用于工程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丝****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供与投资协议拟定及谈判的相关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担任项目法律顾问。
三、服务地点
**等地(具体以我方确定的尽调计划为准)。
四、服务工期
完成现场尽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五、服务质量
以**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验收合格为准。
六、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保证在尽调现场)。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文件组成
1.司****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九、回函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1月9日17: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文件命名为“法律尽调+公司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163.com。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标前询价仅为市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189****6272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朱卫国,136****7554
**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