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绵城市**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海绵城市**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
三、项目实施地点:**省**市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市梅**路与**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2025年海绵城市**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26350 万元。主要包括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南屏公园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和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1、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片区部分道路海绵化改造,片区雨水管网建设工程和海心沙周边绿地海绵化改造;2、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含片区部分道路海绵化改造,淠河沿岸和蒋家沟分区重点路段铺装改造,****广场改造提升,蒋家沟水质净化站改造,龙河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区域海绵化改造提升及积水风险点整治,九墩塘公园水系和大雁河水系治理;3、南屏公园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周边积水风险点整治,公园内部蓄排系统完善和现状园路海绵化改造;4、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改造总长度约为12公里,包括五条道路的人行道和道路两侧绿化改造。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本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或建设方案)以及海绵城市专篇文件编制、相关勘察和专题服务工作等。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318万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包含可研、初步设计(或建设方案)以及海绵城市专篇文件编制、相关勘察和专题服务工作等)。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道路或给排水),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注:(1)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被聘用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过1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20万元(含)以上的海绵城市项目或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若为海绵城市项目业绩,合同名称中需明确体现“海绵”字样,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十二、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初步设计(或建设方案)以及海绵城市专篇文件编制等;2、完成相关技术文件所需要的勘察工作;3、专题编制报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地报批等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可能涉及的汇报及评审等相应服务工作。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3、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市公共**交易网(ggzy.****.cn)下载。
4、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
5、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3801转5-2;
**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8516;
**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CA****管理中心****公司)联系电话:400-****-4959;
CFCA(**翔晟****公司)联系电话:025-****55088。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梅**路与**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主任
电话:0564-****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话:0564-****199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电话:0564-****909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2025年海绵城市**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
账号 1
收款人名称:****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银行**佛子岭路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76****48471
账号 2
收款人名称:****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银行****分行
汇入银行账号:121********005********00064
账号 3
收款人名称:****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政务区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000********340********0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