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园区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如东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22批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标 题 | ****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22批实施方案) | ||
文 号 | 苏政挂(2024)32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苏政挂〔2024〕320号
****政府关于****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县增减挂钩2024年
第212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22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通政请〔2024〕16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22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栟茶镇、大豫镇、**镇、袁庄镇、大豫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4.2040公顷(其中耕地4.1914公顷);建新区总规模4.1992公顷(全为国有土地),其中建设用地增加4.1992公顷(占用农用地3.8307公顷,不涉及耕地)。
二、同意将批准的4.1992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规划三路及两侧绿化工程。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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