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将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1.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占地面积 4734.46m2,土地利用规划为“居住用地”;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有生产设备已拆除,主要建(构)筑物在现场保留; 通过对地块用地历史、污染源识别和分析,结合现场污染痕迹分布情况,判断地 块土壤存在污染可能,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结合现场踏勘情况, 识别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包括生产大楼、原料药研发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池、酒精库、主要运输道路处等5个区域;结合地块历史生产原辅料使用情况,识别地块特征污染物有 pH、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PAHS)、苯系物、重金属(镉、铅、铬、铜、锌、镍、汞、砷)、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
2. 布点采样情况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含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共采集 土壤样品14个;项目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 (含1个地下水对 照点),**地下水监测井2口,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
3. 检测结果与分析
本次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14个(含对照监测点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样品2个(含对照监测点样品,不含平行样),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显示:
(1)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的最大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或《**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相关污染物的筛选值。
(2)地块地下水各污染物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2017)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
4. 污染状况评估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按照“居住用地”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