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东光路对接良辅路工程(昆山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605批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标 题 | **市**路对接良辅路工程(**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605批实施方案) | ||
文 号 | 苏政挂(2024)29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苏政挂〔2024〕295号
****政府关于**市**路对接良辅路工程(**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605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市**路对接良辅路工程(**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605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24〕17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路对接良辅路工程(**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60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开发区。建新区总规模0.38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3865公顷(占用农用地0.3676公顷,含耕地0.3418公顷)。实施方案使用**市2022年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竞买的0.3865公顷(全部为耕地)省内节余指标,合同编号HT-320000-2022-01-2。
二、同意**市将****开发区的0.386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0.3865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市**路对接良辅路工程。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5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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