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年产桐木风扇叶 6 万套**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24年12月23****小组现场检查和验收报告的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验收报告文本详见附件。
(一)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桐木风扇叶 6 万套**项目
建设性质:**
总投资:50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市云章****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位****工业园工业大道二号之一,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中心坐标为北纬22度18分8.691秒,东经112度46分56.941秒。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项目利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本次新增员工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本次项目均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外购木材、水性漆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规模为年产桐木风扇叶 6 万套。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二)验收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工程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所在地点、建设规模、使用功能与环评一致。
(三)环保手续完成情况
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主体工程建设时同步完成了相应的环保设施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四)环保设施建成情况
工程主体建设时,已经同时开展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本本项目开料、打磨、漆面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排 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喷底漆、喷面漆、晾干工序的 VOCs 经密闭房间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VOCs 排放可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拼板工序的 VOCs 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界 VOCs 排放可达到**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 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看,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已经建成,满足相关环保要求。验收组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