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
告(第二次)
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2024年12月6日,****法院作出(2024)川01破申22号《决定书》,决定对
四****公司(下称“****”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作出
(2024)川01破申2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的临
时管理人。
为识别****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法院许可,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
开比选方式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3年8月19日,注册地**省**市**区武兴四路166
号8栋4层1号,营业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
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 电信工程、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金属
制品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租赁业;商务服务业;金属制
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
技术服务业;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广播塔、微波塔、通信塔(单管塔类型、
除单管塔外其他类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输变电工程;特种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充电站服务;通信设备制造业(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视塔(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公路工程;公共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通信设备修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施工劳务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债务人资产概况
(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若干。
(二)临时管理人调查发现的其他资产(可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评估工作范围
****预重整阶段的评估事项,且包含****破产阶段(如进入)的评估事项,具体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对****现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施设备、无形资产、
应收账款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二)根据案件需要,出具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应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要求,出具预重整或破产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价值咨询报
告。
(四)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就各类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法院、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认为需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评估机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财
务评估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报名评估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备
选名册。
(三)报名评估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报名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
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
单。
五、参选文件编写
报名评估机构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一式一份)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
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一)评估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评估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
****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
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三)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财务评
估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财务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
计划和安排、服务承诺等)。
(四)报价函(包括如下内容:预重整和破产程序两个阶段分别报价,如本案未
转入破产程序,由债务人直接支付预重整阶段的评估费用;如本案转入破产程
序,破产程序阶段的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处理,预重整阶段的评估费用不再支
付)。最高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必须明
确,不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评估机构从事破产案件(尤其是建工行业破产案件)评估工作及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
评估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六)评估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备选名册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专业人员(评估师)名单及简历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
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八)参选文件所需其他附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的书面文件。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14:00前报名,提交完整参选文件(密封装
订)。
(二)递送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参选文件。
(三)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方式:136 7804 2495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B座15楼 **中银(成
****事务所
七、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的委托人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评估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景云祥公
司,破产程序期间的评估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进****法院后安排支
付时间。
(二)如若本次参选机构低于三家的,临时管理人将按照实际报名参选情况进行
评选。
(三)前期部分参选机构根据《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关于公
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进行响应并递交了参选文件的,此次不再重复提交,参
选文件依然有效。
八、评标方式
(一)开标时间:临时管理人将在2025年1月8日开标,开标过程临时管理人将制作开
标笔录并同步录音录像。
(二)评分标准
临时管理人将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评选,从评估资质、人员资质、人员配备、工作方
案、报告完成时限、评估报价、从事破产案件评估业绩等方面对参选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形
成书面报****人民法院,最终确定评估机构。
(三)比选结果临时管理人将公示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
告知中标评估机构,其他参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九、签订合同及工作要求
(一)中标评估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团队组
建并进场开展工作,并在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二)中标评估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
临时管理人签订合同。中标评估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工作
范围最终以评估合同为准。
(三)如中标评估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报价
函载明的成交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临时管理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36 7804 2495)。
特此公告。
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