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公路南站酒店及丁公路北站商业招租项目
[****]********酒店及丁公**站商业招租项目
【信息时间: 2025-01-06】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酒店及丁公**站商业招租项目 | ||
标的名称: | 丁公北站2#商业招租(5+3年)(出租底价:0.003300万元/月/平方米); 丁公**站1#商业招租(5+3年)(出租底价:0.003500万元/月/平方米); ****酒店招租(8+2年)(出租底价:0.002100万元/月/平方米);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0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20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丁公北站2#商业 | ||
| 详见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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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承租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进场交易服务协议》约定收取,详情咨询****。交易服务费按各标的的总租金计算,其中标的一为10年总租金,标的二、标的三均为8年总租金。(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将标的按标的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报名方式】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8.请点击链接下载《租赁合同》(公示样本)。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1-****6621、 0791-****1087、 07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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