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清单》(温职能办〔2018〕3号)、《****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精神,****决定将2025年**市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第1批1项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活动项目: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承办活动相关标准要求 | 采购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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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第43届春节横渡瓯江活动 | 1月 | 鹿** | 1、赛事设计:**省内各市(县、区)冬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本地运动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活动规模300人其中运动员150人,赛期1天。裁裁判员、工作人员补贴、餐费及赛事组织费用由大会负责。 2、接赛事的单位应具备:(1)国家级裁判员2名以上,****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起草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并做好赛事安全工作;(7)必须提供网络服务平台;(8)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经费支出:(1)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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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二)有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2024年****购买服务报名表;
(二)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拟承办活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四)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五)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14时止。
报名地点:****群体处(**市横**路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2680 135****8765; 联系人:李玉叶 电子邮箱:****@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附件:2024年****购买服务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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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