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5万条子午工程轮胎迁建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上冈产业园纬五路
环评单位:**绿艾普****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净化制备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至****处理厂集中处理。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解包、称量产生的粉尘与混炼、粗炼、精炼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与塑炼废气共同经“脉冲袋式除尘器+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挤出及压延挤出、压延覆胶、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烘胶、烘胎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输送回烘房。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