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7 10: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友山一期2×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1099(****环评处)
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号****环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友山一期2×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
**省**市**县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胡坝村、安乐村和大营村
友山新材料****公司
****研究院
本项目为**项目,本项目**2×350MW抽凝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生产过程为通过煤燃烧时产生的热量加热锅炉中的水,使之成为高温高压蒸汽,蒸汽在提供热源的同时还能用于推动汽轮机旋转并带动发电机产生电能,由此完成将煤中贮存的化学能转换为热能、机械能,最终产生电能的过程。
本项目投资334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22%。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道路洒水等措施,保证施工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砂、基坑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等,项目施工时配套相应的的施工排水设施,设置沉淀池,泥浆水经澄清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施工期无生活污水外排。因此施工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读题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机油、废油漆桶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场地表层土剥离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堆存在场地内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不得随意丢弃。场内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对于碎砖瓦、废木料、废钢筋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垃圾场堆放,严禁随处乱堆乱放。施工机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经收集后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日清日运,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处乱堆乱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生产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为经常性废水和非经常性废水,其中经常性废水中的精处理酸碱废水经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进入复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超滤机多介质反洗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进入冷却塔冷却循环补充用水,不外排;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收至复用水系统,作为全厂复用水回用,不外排;主厂房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全厂复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厂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全厂复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进入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收至复用水池,复用水池的水经升压后重复用于输煤系统水力清扫;循环水排污水一部分回用于脱硫工艺、地坪冲洗水,其余进入复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非经常性废水主要为锅炉酸洗废水、空气预热器清洗排水**电除尘器清洗排水,进入非经常性废水处理设施,经凝聚、澄清处理后回用至复用水系统,不外排;项目化学处理浓水部分用于复用水系统,剩余浓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处理厂进行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处理厂处理。
加强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跑冒漏滴”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废水处理区、含煤废水处理区、氨水储罐区、盐酸储罐区、复用水池、非经常性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柴油机房、石膏贮存区、危废暂存间等,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主厂房区域、循环水系统区域、封闭煤场区域、灰渣储存仓区域、化学水处理系统、消防水池等,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生产行政办公、道路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厂区北侧和东南侧分别设置一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2、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声源主要为汽轮组、发电机、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噪声治理的主要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吸声、减震、隔震措施,并对一些设备安装消音设施;加强厂区绿化等。采取上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运营期大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锅炉以设计煤种为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五电场低低温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可达《****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黔能源电力〔2016〕78号)的要求,另外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氨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后,分别经各自锅炉的1根210m排气筒排放,且均设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排放的污染物实时监控。
另外本项目其他产尘点均设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分别由各自排气筒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灰渣及脱硫石膏首先外售综合利用,****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堆存。项目布袋收集尘(如碎煤机室收尘、原煤仓收尘、石灰石粉仓收尘等)返回本项目生产装置作为原料或燃料使用,不外排。全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运营期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30%盐酸、20%氨水、液化天然气中的甲烷、柴油、废矿物油、以及锅炉烟气排放的SO2、NOx、汞等,本次环评主要提出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选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完备的检验手续(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证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工设备均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制造。
(2)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减少生产系统的操作偏差,确保项目的生产安全。
(3)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避免事故超标排放的发生;定期开展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防渗层巡检和维护工作,避免渗漏污染地下水。
(4)危险废物的存放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措施密封包装贮存在危废间内,对包装容器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危险类别、主要成分、危险情况及安全措施等,危废间应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
(5)项目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四周设置不小于储罐容积的防护堤或围堰,设置不小于储罐容积的防护堤或围堰,防护堤和围堰内壁和地坪均须按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应设切换阀门,当发生物料泄漏时切换到事故液收集管线进入到事故池中,防止造成污染。另外在氨水储罐区设置一座水喷淋设施和氨气泄漏检测设施,避免氨水泄漏后蒸发的氨气采用水喷淋降低其氨气浓度。
(6)项目灰渣、石膏分类堆放于渣库、灰库、石膏贮存间,禁止散乱堆存于车间地面或露天堆放。废矿物油采用专用镀锌铁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储桶底部均设置收集托盘。
(7)项目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及污水收集管沟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8)企业应当具有联网的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中控室及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建立环境污染事件预防、检验、报警系统,备用电源、视频备份等保障措施。
(9)建立健全全厂消防系统,并按规定设置室内室外消防栓。设置移动式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用水系统,并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10)做好个人防护,如上岗按规定着装,戴好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工艺设计参数要求认真操作;发现泄漏及时解决,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11)项目设置2座1800m3非经常性废水收集池兼顾对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在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锅炉区设置事故应急泵和应急管道连接事故池,并设置截留封堵设施,收集事故废液、废水及消防废水等,避免事****水库造成污染;另外升压站主变压器处设置1座80m3变压器事故油池(变压器最大油量65t,折合体积73m3),对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进行收集。
(12)本项目实施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友山一期2x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公示稿).pdf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友山一期2×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参与说明.pdf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友山一期2×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参与说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pdf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评处0851-****1099、****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