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根据****建设项目(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市东坑镇东坑沿**三路18号2号楼401室,占地面积为3200m2;建筑面积为3200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200万,一期投资160万元,年生产硅胶保护套756万件、硅胶杂件4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扩建前项目建设过程及审批验收情况
“****”于2019年9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22****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文号:东环建〔2019〕23548号。
“****”于2020年4月申请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0年8月11日取得《关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号:东环建﹝2020﹞9275号。
“****”于2020年4月28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
2. 扩建后项目建设过程及审批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04月委托**市****公司编写了《****(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5月28****环境局东坑分局审批,同意项目从“**省**市东坑镇丁屋**一路2号2号楼101室”搬迁至“**省**市东坑镇东坑沿**三路18号2号楼401室”;占地面积由800m2增加至3200m2,建筑面积由800m2增加至3200m2。总投资由10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迁改扩建后,项目年产产品由“硅胶制品(玩具、公仔等)”改为“硅胶保护套”、“硅胶杂件”:取消生产原产品“硅胶制品(玩具、公仔等)”5万件/年,新增生产硅胶保护套945万件/年、硅胶杂件5万件/年。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2601号。
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为:****;有效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9年10月21日。
****于2024年04月委托**市****公司编写了《****(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5月28****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出具的《关于****(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2601号。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06月01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于2024年10月22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标尚****公司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工序 | 设备名称 | 型号/参数 | 迁改扩建前 | 迁改扩建后 | 变化情况 | 一期投产设备 | 未投产设备 | 单位 |
1 | 压片 | 压片机 | 功率:5kW | 2 | 3 | +1台 | 2 | 1 | 台 |
2 | 分切 | 切料机 | 功率:0.3kW | 1 | 2 | +1台 | 2 | 0 | 台 |
3 | 油压成型 | 双头油压机 | 200T | 0 | 1 | +1组 | 1 | 0 | 组 |
功率:30kW | |||||||||
250T | 0 | 9 | +9组 | 6 | 3 | 组 | |||
功率:35kW | |||||||||
350T | 0 | 2 | +2组 | 1 | 1 | 组 | |||
功率:45kW | |||||||||
500T | 0 | 1 | +1组 | 1 | 0 | 组 | |||
功率:50kW | |||||||||
4 | 烘烤 | 烤箱 | 尺寸:53cm×84cm×172cm | 1 | 3 | +2台 | 2 | 1 | 台 |
功率:18.75kW | |||||||||
用电,工作温度:200℃ | |||||||||
5 | 去披锋 | 披锋刀 | / | 2 | 10 | +8把 | 10 | 0 | 把 |
6 | 点胶 | 点胶机 | 功率:0.5kW | 0 | 2 | +2台 | 1 | 1 | 台 |
7 | 包装出货 | 包装机 | 功率:2kW | 0 | 2 | +2台 | 0 | 2 | 台 |
8 | 包装流水线 | 长:10m | 0 | 1 | +1条 | 1 | 0 | 条 | |
9 | 机加工 | CNC | 功率:5kW | 0 | 4 | +4台 | 4 | 0 | 台 |
10 | 火花机 | 功率:5kW | 0 | 2 | +2台 | 0 | 2 | 台 | |
11 | 铣床 | 功率:2kW | 0 | 1 | +1台 | 0 | 1 | 台 | |
12 | 冲床 | 功率:5kW | 1 | 4 | +3台 | 0 | 4 | 台 | |
13 | 喷砂 | 喷砂机 | 功率:3kW | 0 | 1 | +1台 | 1 | 0 | 台 |
14 | 辅助设备 | 空压机 | 功率:30匹 | 1 | 1 | 0 | 1 | 0 | 台 |
15 | 气枪 | / | 8 | 8 | 0 | 8 | 0 | 把 | |
16 | 冷却水塔 | 循环水量:5t/h | 1 | 0 | -1台 | 0 | 0 | 台 | |
17 | 循环水量:15t/h | 0 | 1 | +1台 | 1 | 0 | 台 | ||
18 | 现已取消 | 热压成型机 | / | 4 | 0 | -4台 | 0 | 0 | 台 |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硅胶保护套756万件、硅胶杂件4万件,未投产的设备有:压片机1台、双头油压机(250T)3组、双头油压机(350T)1组、烤箱1台、点胶机1台、包装机2台、火花机2台、铣床1台、冲床4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4〕2601号 )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明确**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油压成型工序冷却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点胶、压片、油压成型、烘烤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项目拟将压片、油压成型、烘烤、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共设1套废气治理措施及1个压片、油压成型、烘烤、点胶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为DA001)。
项目进行喷砂过程金属工件受磨料冲击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喷砂机工作时密闭,顶部配有直连管道对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外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点胶、压片、油压成型、烘烤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项目拟将压片、油压成型、烘烤、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共设1套废气治理措施及1个压片、油压成型、烘烤、点胶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为DA001)。经处理后,有组织部分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要求;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收集部分臭气浓度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项目进行喷砂过程金属工件受磨料冲击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喷砂机工作时密闭,顶部配有直连管道对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外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经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同时,项目严格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标尚****公司于2024年12月04日-12月0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根据**标尚****公司出具的《****(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BST****1204-20)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原料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次品、金属碎屑(钢)、金属边角料(钢)、金属碎屑(铜)、金属边角料(铜)、废金刚砂、废玻璃砂、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水罐、废抹布、废手套、废切削油、废切削油罐、含切削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的贮存条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备注:一期包装机、火花机、铣床、冲床设备未投产,设备对应相关工序把产生的废火花油、废火花油罐、含火花油金属碎屑为零。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同意****(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品及方案有:硅胶保护套189万件、硅胶杂件1万件,未投产的设备有:压片机1台、双头油压机(250T)3组、双头油压机(350T)1组、烤箱1台、点胶机1台、包装机2台、火花机2台、铣床1台、冲床4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效率,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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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7日-2024年02月10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www.****.com/gs/(**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