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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堂三年租赁权拍卖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食堂三年租赁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食堂三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121,452.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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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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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0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2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自动延期 | |||||||
项目简介: | 1.****食堂(位于****大门正对面),此次拍租标的为463.41平米(其中一楼211.32平米,二楼252.09平米)。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121452元。竞租保证金10000元。本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2.食堂设备及装修:食堂经营所需所有设备、所有装修,均由承租方出资。出租方只提供相应的场地。承租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3.因工作需要,医院保留单方面更改食堂用房地址的权利。倘若更改地址,使用面积不会小于原食堂用房面积。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赁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方需完成装修并开始营业。 2.餐饮定价:为确保职工和就医患者在项目食堂的基本用餐,承租方必须保证基本餐标,基本餐标为早餐不超过8元/餐,中、晚餐不超过15元/餐)。在推出基本餐外,可另推出价格不等的菜品、单锅小炒或者夜宵供应。 3.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单位、职工问卷调查及出租方会议决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租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刷卡收费管理系统由承租方负责安装。 5.承租方负责食堂内的饮食安全卫生,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租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承租费用。 6.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承租方雇佣的员工,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食堂水电单独安装水电表,费用按市场价由承包方自付,如因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行为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8.承租方在合同约定内自行规划餐饮模式,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9.****医院搬迁,搬入新址后租赁期自动终止。院方不作任何补偿。 | |||||||
| 1.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不接受个人报名; 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三至五年的单位食堂经营经验。 5.既往通过网络竞价而获得本院租赁资格却不履行约定者,不得参与本次拍租。 6.报名前需至****总务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在网上报名竞价。 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2025年1月7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止。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中心指导下办理报名者,****中心联系,联系人胡丽萍,联系电话0796-****396。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服务热线:4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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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承租方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3)本次竞租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3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1)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束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交易中心****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开具《产权交易凭证》,竞得人凭《产权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带有效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没收。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付清第一个月的租金。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竞买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标的收回另行转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医院搬迁,承租方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号前缴纳该月的房屋租金,直至合同时间终止。先交租后经营,否则出租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或招标)。承租方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前无条件清场移交给出租方,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装饰装修。 (4)标的用途****小卖部),不得经营国家和业主认定限制或禁止经营项目;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擅自经营违法违纪项目,不得转租、转让。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和业主的监督、检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按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本次拍租标的的承租方在承租经营期内对标的进行升级改造,其设计方案须报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承租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凭出租方出具的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 6.成交后,****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900元。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1.****交易中心****中心:胡女士 0796-****396; 2.****:程先生0796-****626。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办公电话:181****0765;服务热线: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