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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太兴铁路**至静游段**站、静游站水**论证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12月21日,****水务局以并水资许字〔2018〕68号文对该项目下发了取水许可证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了取水许可证。由于取水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重新申请取水许可。项目所在**县为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区,鉴于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生活用水,且不属于新增取水,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2018年,****水务局以并水资许字〔2018〕68号对项目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许可取水量为1.46万m3/a,其中:**站1.095万m3/a,静游站0.365万m3/a。现因取水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旅客和职工生活用水,且不属于新增取水,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1.46万m3/a,其中,**站1.10万m3/a(旅客生活0.12万m3/a,职工生活0.98万m3/a);静游站0.36万m3/a(全部为职工生活)。在公共供水管网具备供水条件后,应对地下水进行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裂隙水取水口设在**站自备水井井口(东经111°49′53.91″,北纬38°04′45.22″);岩溶水取水口设在静游站自备水井井口(东经111°49′1.64″,北纬38°09′53.71″)。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市****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太兴铁路**至静游段**站、静游站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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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兴铁路**至静游段**站、静游站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太兴铁路**至静游段**站、静游站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9月4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务局、****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太兴铁路**至静游段**站、静游站分别位于**市**县**镇车道家村南、静游镇上静游村西北。中华人民共****人民政府以铁计函〔2009〕1426号文对**太兴铁路**至静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站、静游站总取水量1.46万m3/a,其中:**站取水量1.10万m3/a(旅客取水量0.1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98万m3/a),静游站职工生活取水量0.36万m3/a。**站、静游站职工生活用水指标分别为104.0L/p﹒d和103.8L/p﹒d,均符合《**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旅客用水指标12.5L/p﹒次,符合《**省用水定额》****车站中间站用水定额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站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静游站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在公共供水管网具备供水条件后,对地下水进行置换。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站现有1眼水井,井深612m,开采裂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0m3/h(8.76万m3/a),可以满足该站职工生活及旅客用水1.10万m3/a的需水。
六、静游站现有1眼水井,井深1512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5m3/h(13.14万m3/a),可以满足该站职工生活用水0.36万m3/a的需水。
七、裂隙水取水口位于**站水源井口,坐标:东经111°49′53.91″、北纬38°04′45.22″。岩溶地下水取水口位于静游站水源井口,坐标:东经111°49′1.64″、北纬38°09′53.71″。
八、**站水源井裂隙地下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站生活用水水源。静游站水源井岩溶地下水除浑浊度和硫酸
盐外,其余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过处理后可以作为该站生活用水水源。
九、**站生活污****处理厂集中处理,静游站生活污水收集后定****处理厂处理。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站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静游站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站、静游站总取水量1.46万m3/a(裂隙地下水1.10万m3/a,岩溶地下水0.36万m3/a)的需求。在公共供水管网具备供水条件后,对地下水进行置换。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2025 年 0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