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020001-2025-00142 | 发布日期: 2024-12-27 | 责任部门: ****环境局 |
关于大唐****区**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唐****区**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218****9198****中心环保窗口)
0790-712****1015(行政审批股)
传 真:0790-712****1011
通讯地址:**市**区郑家村一路396号, 邮编:338000
项目名称 | 大唐****区**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市**区**乡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乡,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 115°9'20.445"~115°12'18.134",北纬27°45'53.434"~27°48'17.462";项目总投资42829.1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营运期光伏板清洗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用于下方园地灌溉。 2、废气:施工机械尾气、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控制,并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移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防治:项目在施工、运营期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防治措施。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整治与生态恢复,做好裸露地面绿化工作和光污染防治措施,维护生态环境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