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1、评标结果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USD589,000.00(美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思安****公司
投标报价:4,875,000.00(人民币)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思安****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1月10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盖章材料正本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
异议受理机构:****公司
电话:010-****8729、185****0884。
三、其他:
本项目于**时间2025年1月3日09时00分在**省**市**区高新区锦业一路16****酒店三层会议室进行了开标仪式。**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20分在**省**市**区高新区锦业一路16****酒店三层会议室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4位评标专家与1位招标人专家组成。
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菲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小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17.2条“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正本必须进行逐页小签(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封面、以及由投标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文件页面可以不进行小签),小签可以为法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的全名、姓、首字母形式,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邀请3.3业绩要求的规定,故结论为不合格,未通过商务评议,剩余2****委员会评议,具备竞争性,且均通过了符合性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继续进入下一轮的综合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经汇总专家打分情况,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价格 | 评标价格 | 商务最终评分 | 技术及服务最终评分 | 价格最终评分 | 最终评分合计 | 排名 |
1 | **思安****公司 | 人民币4,875,000.00 | 人民币4,875,000.00 | 4.00 | 31.90 | 29.57 | 65.47 | 2 |
2 | **** | USD589,000.00 | 人民币4,772,160.36 | 8.00 | 44.20 | 30.00 | 82.20 | 1 |
经评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 ****的符合性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合格,有能力履行合同,且综合得分最高,****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大写)美元 伍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美元USD589,000.00),制造商: ****公司/日本。
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思安****公司,制造商:中星联华****公司/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