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杨镇**路3388****中心413室
中标金额:464.573763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日常保洁、废弃物清理等所有卫生保洁、保安、消防控制室、零星维修及工程维护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政府采购合同,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中标金额续签合同,1年1签,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陆万元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毕主任
联系电话:139****6800
地址:**县浍河路1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53****5703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 **市****广场C2楼32层(**市**新区**大道与方兴大道**西南角)
九、附件
1.招标文件
2.评审汇总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