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奎依巴格镇萨依吐格曼村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12: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心B座三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12: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心B座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11.5648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丽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6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奎依巴格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柱、156****40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深喀大道**大厦23楼2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丽君 181****0606 |
项目概况
**县奎依巴格镇萨依吐格曼村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2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奎依巴格镇萨依吐格曼村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5648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5648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2立方米/秒的防渗渠6公里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3)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2023****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公司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社保缴纳凭证;公司依法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类;(6)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截图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 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邮箱获取,将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2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B座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2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B座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奎依巴格镇
联系方式:陈柱、156****4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深喀大道**大厦23楼2306
联系方式:郑丽君 181****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君
电 话: 18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