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2026年热源厂石灰石颗粒、石灰石粉、生石灰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2026年热源厂石灰石颗粒、石灰石粉、生石灰采购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1、-2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招标文件P4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 (供货内容包含石灰石颗粒、石灰石粉)。”
请问供货内容是需要同时包含石灰石颗粒和石灰石粉,还是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答:供货内容中包含石灰石颗粒、石灰石粉,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1月13日10: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1月13日10: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9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 66 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590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00、****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5年1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