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08:56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锅炉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开发区(**市)株山片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直接利用现有工程的供电系统、供水系统、雨污排放管网,以及生产厂房、锅炉房等建(构)筑物,不新增其他建(构)筑物,仅将现有锅炉房内“1台2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及环保设备拆除,并新增“1台6t/h燃生物质移动式(链条式)炉排蒸汽锅炉”及配套环保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燃生物质颗粒产生的锅炉废气。锅炉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西北面(临G209)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交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软化设备填充料由厂家回收;产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