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FH-01-02-04B-2地块建设项目(税务大楼)-厨房设备 答疑函
各竞包人:
********单元FH-01-02-04B-2地块建设项目(税务大楼)-厨房设备【发包编号:****】的发包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1、提问:样品要求中的样品(AD04-单星水池)和评分中样品(AE08-洁碟台)不一致。
回复: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样品1:AD04-单星水池、样品2:AI02-冷热水混合龙头。
2、提问:提问事项1: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部分技术参数排斥其它供应商,项目需求的★检测报告或证书等与产品需求无关。我公司认为这是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故意设置、故意提高投标门槛、故意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以达到为特定供应商中标的有利条件。法律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提问事项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部分评分要求与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检查报告和证书是遥呼相应的。“货物技术性能:竞包产品的技术参数对发包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竞包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发包文件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带★的重要性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其余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我公司认为这样的评分条款设置是只为这家企业量身定制的呢!是存在暗箱操作!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服务的!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理由1:在项目采购清单中已明确技术需求参数,又通过设立与技术参数无关的检测报告或证书等方式来控标,排斥大部分供应商。首先关键点,这些检测报告或证书是否属于技术参数检验报告或证书与技术参数有何关系技术参数是反映产品技术特点、用材或制作方法等。检测报告只是将来对产品所做的检验,与产品的技术参数无关,根本不应该列入技术参数一栏,证书更是与参数需求文不对题,变相设置投标门槛,违法。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次,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类似证书,只要花钱就行,废纸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我国产品质量唯一合法有效的检测机构为各地产品质量监督检****管理局),其他任何部门所做的,均无法律效力。本次需求清单中这么多的检验报告和证书,明显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排斥其他供应商,严重违法。理由2: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办法:此评分我司认为是为某供应给量身定做的。上述的技术参数须提供证书或提供检测报告,不仅限制或者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妨碍了公平竞争,更会为个别供应商串通厂家只为自己背书、致使其他供应商即便取得货源仍然无法投标、进而实现控标制造了空间,这种控标行为曾盛行一时,业内俗称“报备”。建议删除带“★”内容,还广大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提问事项3: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样品1:AD04-单星水池样品2:AI02-冷热水混合龙头”而评分标准细则中又要求提供:样品1:AE08-洁碟台样品2:AI02-冷热水混合龙头。请问究竟需要提供那个样品提问事项4:清单中“AF04和AF06备注为利旧”,请问我们是按照新设备报价还是按照旧设备运输和安装的费用方式报价请明确。
回复:事项1: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已进行相应的调整,详见附件;事项2:(1)发包文件中 竞包人须知 11、其他 增加“11.7.在清单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在中标后7天之内提供给发包人,若未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2)发包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文件评审内容1货物技术性能 评分标准中“带★的重要性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其余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修改为“带★的重要性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3)发包文件 第五章 竞包文件格式 竞包承诺书中“在清单中,除带有“★”的重要性参数条款外,其他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都在中标后及时提供给发包人,若未提供,我方接受发包人的重新招标处理。”修改为“在清单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都在中标后7天之内提供给发包人,若未提供,则作无效标,我方接受发包人的重新招标处理。”;事项3: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样品1:AD04-单星水池、样品2:AI02-冷热水混合龙头;事项4:按照旧设备拆除、运输、维修、安装等费用方式报价。
特此通知!
本次重要通知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发 包 人:****
代建单位:******公司
代理机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