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山经开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1.7-2025.1.14 |
项目概况 | 在**三山港已建码头上游续建1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长度190.2米,配备相应的装卸工艺设备,修建一座引桥与陆域进行衔接,在已建码头及堆场新增装卸工艺设备,改造相应的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生产设施。本工程陆域为现有厂区,本次不增加用地。环行审〔2010〕386号已批复3#、4#码头不再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船舶油污水不上岸,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和处理;洗箱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该项目废水目前尚不具备纳管条件,船舶生活污水、陆域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消防”标准后,回用码头洒水抑尘,不外排。远期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项目废水分别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陆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卸船设置防尘反射板并采取喷淋洒水抑尘措施;****铁矿石运输并采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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