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金和建材新型装配式建材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和建材新型装配式建材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兴****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经开区实施金和建材新型装配式建材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地辊输送机、双砂一抛砂光机、双面除尘机、立式干燥炉、双辊辊涂机、三辊涂胶系统、除尘系统、废气治理系统等设施设备,建成一条年产40万平方米内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智能化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要求,洒水降尘,加强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有关限值。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等减少噪音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回收部分集****回收站,不可回****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由施****油漆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除尘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密闭的管道输送进入中央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中统一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涂装线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包括涂/喷漆废气、涂胶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装线排放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密闭的管道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上排放废气,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无组织相关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有组织、无组织相关限值要求。按报告表核算,以生产厂房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为确保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企业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先进低噪设备 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基座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薄膜、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水性漆桶、沉淀池漆渣、废过滤袋、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标准化建设。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辅料间、生产区采取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板材存放区采取一般防渗。加强对车间设备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产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允许类。****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409-510723-07-02-743067〕JXQB-037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生态环境厅《****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园区产业规划;同时,园区出具了同意入驻的说明。
原项目已取得土地权证:川(2016)**县不动产权第****414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