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高端紧固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25234H | 建设单位法人:董锋 |
郭培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密州街道工业大道南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端紧固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2-C3482-紧固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市 密州街道工业大道南路1号 |
经度:119.47164 纬度: 35.9789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4 |
诸环审报告表〔2023〕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25234H001R |
2019-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2523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青绿****公司 |
****0705MA3MPB922R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公司 |
****0700MA3PJ41KX5 | 竣工时间:2024-08-30 |
2024-10-04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shi/80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购置冷镦成型机、抛丸机、全自动倾斜式涂覆机、连续式光辉渗碳(调质)淬火炉、表面处理线、数控车床等设备387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紧固件2.6万吨、表面处理紧固件5万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购置冷镦成型机、抛丸机、全自动倾斜式涂覆机、连续式光辉渗碳(调质)淬火炉、表面处理线、数控车床等设备387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紧固件2.6万吨、表面处理紧固件5万吨的生产规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机加工、表面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表面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达克罗镀覆、固化废气、淬火废气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集气罩+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抛丸废气经“管道+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冷墩、搓丝废气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 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排水系统。项目生****处理站“气浮+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2类功能区标 准。 固体废物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项目冷墩、搓丝过程产生的油雾废气G1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器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淬火工艺产生的淬火废气G3经收集后通过喷漆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抛丸粉尘G4-1、G4-2分别经收集后通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达克罗镀覆废气G5-1、固化废气G6-1和天然气燃烧废气G7-1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达克罗镀覆废气G5-2、固化废气G6-2和天然气燃烧废气G7-2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磷化废气经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排水系统。项目生****处理站“气浮+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2类功能区标 准。 固体废物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环评要求的措施与环评一致,DA001与DA003进行了合并,环评未要求的磷化废气进行了强化,进行收集处理,变无组织为有组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成后,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须控制在建设项目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 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做好质量保证,保存监测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须控制在建设项目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 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做好质量保证,保存监测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60000 | 31190 | 0 | 0 | 0 | 191190 | 31190 | |
4.16 | 0.811 | 89.305 | 0 | 0 | 4.971 | 0.811 | |
1.192 | 0.232 | 8.0715 | 0 | 0 | 1.424 | 0.2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9.792 | 1.909 | 12.617 | 0 | 0 | 11.701 | 1.9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95 | 0 | 0 | 0 | 0.395 | 0.395 | / |
0 | 1.184 | 0 | 0 | 0 | 1.184 | 1.18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排水系统。项目生****处理站“气浮+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两日废水日均排放浓度pH7.6~7.6、化学需氧量25~27mg/L、氨氮7.14~7.76mg/L、总磷0.66~0.66mg/L、总氮60.3~62.0mg/L、悬浮物15~15mg/L、石油类0.68~0.75mg/L、生化需氧量9.0~9.5mg/L、氟化物0.80~0.8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排水系统。项目生****处理站“气浮+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两日废水日均排放浓度pH7.6~7.6、化学需氧量25~27mg/L、氨氮7.14~7.76mg/L、总磷0.66~0.66mg/L、总氮60.3~62.0mg/L、悬浮物15~15mg/L、石油类0.68~0.75mg/L、生化需氧量9.0~9.5mg/L、氟化物0.80~0.8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6#车间达克罗排气筒DA003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 | 验收期间6#车间达克罗排气筒DA00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最大检出浓度8.8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 | |
2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4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
1 | 6#车间达克罗排气筒DA003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 | 验收期间6#车间达克罗排气筒DA00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最大检出浓度8.8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 | |
3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5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5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6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
4 | 6#车间冷镦排气筒DA008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要求。 | 油烟净化设备器 | 6#车间冷镦排气筒DA008VOCs最大检出浓度1.8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要求。 | |
2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4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
3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5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6#车间抛丸排气筒DA005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3.6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
5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09 | 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喷淋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09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4 | 6#车间冷镦排气筒DA008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要求。 | 油烟净化设备器 | 6#车间冷镦排气筒DA008VOCs最大检出浓度1.8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要求。 | |
5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09 | 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喷淋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09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6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10 | 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喷淋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10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6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10 | 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喷淋 | 6#车间磷化排气筒DA010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7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应收尽收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VOCs最大浓度1.3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浓度0.426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0.119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检出13(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氨最大检出浓度0.12mg/m3、硫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009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7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应收尽收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VOCs最大浓度1.3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浓度0.426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0.119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检出13(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氨最大检出浓度0.12mg/m3、硫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009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
1 |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各污水处理单元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淬火油、废磷化渣、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
1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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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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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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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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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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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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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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