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能多功能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3MA49ABGK2J | 建设单位法人:胡蔚文 |
王明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北郊七里塔一组(****砖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环保节能多功能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北郊七里塔一组(****砖厂) |
经度:113.38812 纬度: 31.741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30 |
随环建审〔2019〕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3MA49ABGK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3MA49ABGK2J | 验收监测单位:随****公司 |
****1300MA498RKG8D | 竣工时间:2020-02-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new.****.com/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530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废料和废石材约3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废料和废石材约30万吨。 |
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产品类型为空心砌块砖600万块/年、标准砖600万块/年、多孔砖600万块/年,景观路面石21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类型为景观路面石21万吨/年,细料4.8万吨/年,砂料4.2万吨/年 |
项目暂不进行空心砌块装、标准砖、多孔砖生产,细料、砂料为环保砖原辅材料,为建筑废料破碎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线含1条废料回收生产线和1条环保砖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未进行环保砖的生产,新增产品细沙、砂料,原辅材料使用量情况减少。项目无新增污染物种类。项目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因项目暂未进行环保砖的生产,新增产品细沙、砂料,原辅材料使用量情况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防控方面: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切实做好各类管网的防腐、防漏及防渗措施,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严格分开。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区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灌溉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防控方面:项目应加强场区硬化,建设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及砂石原料库、细料库、煤渣库等,并配备喷雾抑尘设施,禁止露天堆放。封闭传送带,对下料口喷淋除尘。项目水泥料仓粉尘(水泥粉尘)采用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高15m),搅拌罐粉尘(水泥粉尘)经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生产期间原料装卸、转运等应降低装卸高度、对产尘点辅助喷雾抑尘;厂区无组织粉尘采用围挡、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防控方面:项目周边存在噪声敏感目标,项目应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禁止夜间生产。采取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废防控方面:项目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版)要求,在厂区北侧备用库房内设置20m2的危废存贮间。项目配料搅拌粉尘经过滤式除尘装置拦截后回落于搅拌罐内,不外排;仓顶过滤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仓内,不外排;破碎工序冲洗产生的废水经引流沟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用于环保砖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和浮渣由企业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使用不外排;脱模剂等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为:900-214-08)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转移手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防护距离要求:经环评论证,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以厂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充分保障项目周边环境权益,项目业主应将防护管控要求主动告****政府,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周边防护距离管控,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不进行环保砖生产,项目石料破碎、筛分废气增加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未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未变化。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未改变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收集粉尘经过回收后作为产品进行外售;沉淀池污泥、污泥及浮渣经过收集后回用于周围绿化;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交由******公司回收。 |
因不进行环保砖生产,项目石料破碎、筛分废气增加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收集粉尘经过回收后作为产品进行外售;沉淀池污泥、污泥及浮渣经过收集后回用于周围绿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粉尘0.094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生粉尘0.088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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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88 | 0.094 | 0 | 0 | 0.088 | 0.0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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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化粪池 | 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其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等排放浓度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灌溉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 / | 项目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42.3~48.5dB(A)之间,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版)要求,在厂区北侧备用库房内设置20m2的危废存贮间。项目配料搅拌粉尘经过滤式除尘装置拦截后回落于搅拌罐内,不外排;仓顶过滤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仓内,不外排;破碎工序冲洗产生的废水经引流沟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用于环保砖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和浮渣由企业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使用不外排;脱模剂等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为:900-214-08)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转移手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破碎、筛分产生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进行外售;破碎工序冲洗产生的废水经引流沟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用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和浮渣由企业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使用不外排;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为:900-214-08)交由******公司回收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有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仅进行装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仅进行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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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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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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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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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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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经环评论证,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以厂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充分保障项目周边环境权益,项目业主应将防护管控要求主动告****政府,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周边防护距离管控,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粉尘0.09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5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排气筒现状监测情况,可知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08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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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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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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