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4349/2025-0420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标 题:****关于****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4〕9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水利字〔2024〕1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对****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是《****市大直河治理方案》的规划内容,为提高大直河岸坡稳定性,防治水土流失,保障大直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市**区大直镇,工程起点位于那凡屯,终点位于那留屯,治理河段总长28.81km,**护岸总长为21.17km,其中左岸**护岸12.04km,右岸**护岸9.13km,疏浚长度为16.9km,**下河梯道71座、排水涵管34座。
本工程大直镇镇区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其余河段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现状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平岸设计。排涝工程按大直镇镇区10年一遇、其余河段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左岸桩号ZK2+098.08~ZK2+215.14、ZK2+217.26~ZK2+243.41、ZK8+348.71~ZK8+652.32、ZK8+951.92~ZK8+981.34、ZK16+336.04~ZK17+280.37、ZK19+466.22~ZK19+675.07、ZK19+710.06~ZK19+884.89、ZK19+888.31~ZK20+178.34、ZK20+178.34~ZK20+500.43、ZK20+506.65~ZK20+589.00、ZK20+594.22~ZK21+104.93、ZK22+855.98~ZK23+720.61、ZK23+743.01~ZK23+864.22、ZK23+867.01~ZK23+912.09、ZK24+439.03~ZK24+490.71、ZK24+502.82~ZK24+544.64、ZK28+315.32~ZK28+515.11、ZK32+253.37~ZK32+476.65及右岸桩号YK0+000~YK0+402.53、YK5+280.20~YK5+349.79、YK5+498.84~YK5+615.15、YK14+047.39~YK14+193.31、YK14+217.14~YK14+318.55、YK14+968.67~YK15+184.84、YK15+493.79~YK16+560.54、YK22+854.25~YK23+284.03、YK29+690.79~YK29+716.60、YK29+724.08~YK29+740.25、YK30+289.39~YK30+606.73、YK31+270.47~YK31+904.65等30个河段采用C20素砼挡墙进行防护。
左岸桩号ZK0+000~ZK0+885.11、ZK0+887.57~ZK1+388.58、ZK2+243.41~ZK2+573.97、ZK7+416~ZK8+348.71、ZK8+652.32~ZK8+951.92、ZK16+123.42~ZK16+278.37、ZK17+280.37~ZK17+703.91、ZK22+463.93~ZK22+855.98、ZK23+915.01~ZK24+439.03、ZK24+544.64~ZK24+932.02、ZK28+515.11~ZK28+853.30、ZK28+870.81~ZK29+886.65、ZK32+476.65~ZK33+780.25及右岸YK5+349.79~YK5+498.84、YK5+615.15~YK5+828.33、YK5+831.33~YK6+329.37、YK13+854.27~YK14+047.39、YK14+318.55~YK14+968.67、YK15+201.50~YK15+493.79、YK22+664.23~YK22+854.25、YK26+420.68~YK27+823.04、YK29+541.49~YK29+690.79、YK29+740.25~YK30+289.39、YK30+606.73~YK31+270.47、YK31+904.65~YK32+545.08等25个河段采用固滨笼挡墙进行防护。
(二)清淤疏浚工程设计
工程清淤长度为16.90km,疏浚清障工程量为8.87万m3。
(三)附属工程设计
**下河梯道71座,其中左岸40座,右岸31座,步级净
宽1.50m,踏步尺寸为0.3×0.15m(宽×高);设置34座排水涵,采用预制钢筋砼管,管长2.5m。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8216.2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962.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市**区大直河河道治理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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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