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3〕86号
****政府关于****
香樟**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关于****香樟**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淮政呈〔202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县**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8038公顷(耕地1.80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03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8038公顷;征收土地1.8038公顷。
二、同意**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香樟**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
四、****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