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乐青路---**东街)施工标段补遗、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投标最高限价:****7754.33元,更改为,投标最高限价:****2102.57元。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2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报告的时间为准;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2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报告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有更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18分;项目管理机构1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审因素8分,更改为:施工组织设计18分;项目管理机构11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审因素11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班子其他配置:1.造价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得2分,同时具有造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2.安全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3.给排水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更改为:1.造价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得2分,同时具有造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2.安全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综合实力1.资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分,本项最高2分。更改为:1.资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本项最高5分
7: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答疑部分:
疑问一:1.项目班子其他配备中造价负责人要求具有造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是否应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给排水负责人:配备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2 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此项要求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为设计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基本都不具备有该人员,是否应取消给排水负责人。
回复一:1:按招标文件执行;2:详见补遗部分
疑问二: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条项目班子其他配备要求。提问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属于设计类人员,请问加分项设置该项是否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意图。提问2造价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给排水负责人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请问加分项设置该项是否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意图。
回复二:1:详见补遗部分;2:按招标文件和补遗部分执行
招标人:****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