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KT-04(燃气热水机组)(第二次)(HBSJ-202108TL-043033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KT-04(燃气热水机组)(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5-01-07 15: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KT-04(燃气热水机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以《****政府、****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56号)、《****政府、****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 建设规模:**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线路起自汉口站,利用汉宜铁路17.9公里设线路所后**线路向西,经**、**、**、**、**、**至**,接入**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闵家冲线路所,线路全长313.8公里,其中**线路长295.9公里。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燃气热水机组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2025年3月至工程结束。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燃气热水机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不锈钢真空燃气热水机组生产商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生产商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生产商安装的提供相关承诺说明,非生产商安装的须提供设备安装单位的《B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近5年(2019年12月之后投产)内已投产的铁路、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供货业绩(附至少一份投标物资采购合同),以及对应用户单位出具的1年及以上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循环泵、不锈钢双层保温烟囱、反冲洗除污器、烟道防爆装置、管段式超声波热量表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均允许外购。 4.2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www.****.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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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 | ||||||||||||||||||||||||||||||||||||||||
附录: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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