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线及电缆、电子产品、电器附件、照明光源及灯具、家具等产品质量快检筛查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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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及电缆、电子产品、电器附件、照**源及灯具、家具等产品质量快检筛查服务项目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为有效开展并落实《****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类产品质量快检筛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4)182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际,拟对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移动电源)、电器附件(**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照**源及灯具(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家具(木质家具)各开展40批次、50批次、30批次、30批次、20批次(共170批次)快检筛查工作。此次快检快筛查产品问题线索发现率不低于本项目快检筛查任务总数的30%。本次任务以城乡结合部、专业市场、农村市场、****车站及其周边商业街、小商铺以及电商平台为重点区域;对每家被抽查市场主体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优先选择具有颜色或图案的产品、近三年有抽查不合格品的企业的产品、覆盖2024年未开展同类产品(本任务的子产品)抽查的镇(街道、园区),对流通环节的子产品(如如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木制家具等)全覆盖且快检快筛批次数符合如下要求:每个社区不得多于3批次、每个镇(街道、园区)不得多于6批次、每个片区(如**片区、**湖片区等)不得多于15批次。承检机构应配合****及被抽查产品所在的镇(街道、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问题产品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 ||
否 | ||
投资额(¥51,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时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 ||
¥51,000元 | ||
按《产品质量快检筛查工作规范》(T/GDAQI 139-2024)要求开展快检筛查,完成170批次任务,300元/批次,包括开展产品快检快筛所需的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检验费、车辆使用费等所有费用。 | ||
否 | ||
否 | ||
2025-01-09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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