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招租项目公告(第二次)
****位于梧桐街道凤鸣**,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三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招租底价 (元/年) | 租赁用途 |
1 | 民安村凤鸣**2020-16 地块三 | 1/17 | 76.57 | 三年 | 18984 |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行业 |
夹层/17 | 71.77 | |||||
2 | 民安村凤鸣**2020-16 地块四 | 1/17 | 133.42 | 三年 | 32016 | |
夹层/17 | 104.77 | |||||
3 | 民安村凤鸣**2020-16 地块五 | 1/17 | 76.57 | 三年 | 18984 | |
夹层/17 | 71.77 |
2、招租要求:(1)本次招租房屋为2025年4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金按竞租价,三年内不变动。(3)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同时竞租一个或多个标项,每竞租一个标项须交保证金5000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竞租成功后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竞租不成功的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还保证金。(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15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5)租金按年度一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6)公开招租,一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5日,登录“****交易中心网”,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费先生 联系电话:137****0128(市府网689128)
****:0573-****6253
****
2025年1月7日
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招租项目(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