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滏阳河流域(**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已由 ****审批局 以 **政投〔2024〕3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5)号,项目实施主体为 ****水利局 ,项目建设主体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市**区滏阳河(**路-南环桥段)。
2.2建设规模:**区滏阳河(**路-南环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长7.9公里。底泥清理5.93万m3、生态护岸7.9 公里,两侧生态步道 23000㎡等。
2.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5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时间,下同),到****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八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审专家组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万菲玥,联系电话:0310-****178。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邯****集团****开发部
电话:0310-****6090
电子邮箱:****@163.com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园区创优路116号**科技创新产业园11号楼204室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0310-****60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江泉大厦
联 系 人:万菲玥
电 话:03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