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及8个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的**、新**及8个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已于2025年1月6日10:00:00在****二楼会议室开标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现公示下列内容: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内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新**及8个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修改报告、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向相关水利部门上报,直至该方案取得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采购文件
四、公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地址 :纳****社区污水处理厂、联系电话 : 0857-****36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五、其他补充事宜
定标日期:2024年1月6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社区****处理厂内****
联系人:周训康
联系方式:0857-****360
****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