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张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张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张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标段于2024年12月05日9:30****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质疑函,经核实,****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质疑均成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按中标排序进行顺延。现对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排序人: | **** | ||
投标报价(元): | ****1343.62 | 承诺工期: | 27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万 萍 | 注册证号: | 赣236********04120 |
技术负责人: | 夏香妹 | 注册证号: | 360****304354 |
安全员: | 刘帆 | 注册证号: | 赣水安 C(2016)****922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7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亲笔签名。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县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195****5737
招标人:****
联系电话:151****660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59****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