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前区发改项目〔2023〕97号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按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T 056-2014)和《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 [2010]2267 号),建设床位200张,建设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康复治疗、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用房共计7000平方米。;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568.254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标代理事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8342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1-08 00:00至2025-01-1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1-08 00:00至2025-01-1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3人,配备人员应全部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带二维码可验证的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官网查询截图,证书查询过程截图、资格考评红头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表,以供招标人核验。从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可查询的最近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3.申请单位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且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诚信分100分。4.****公司基本情况(如:场地面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若弄虚作假将记入不良行为,在比选平台中公示。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作不通过处理,请各比选申请人将以上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qq.com。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1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刘明勇 | 联系电话 | 18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