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7日拟作出的四川益嘉源新建拆解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7日拟作出的**益嘉源**拆解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1-07 16: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7日我局拟对**益嘉源**拆解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050 | ||||||||
通讯地址:****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益嘉源**拆解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 **市**玉蟾街道雁兴路6号5幢 | **** | **省国环****公司 | 本租赁德康模具约500m2的厂房,设置2条废旧电子电器设备拆解生产线,成品库、原材料库等配套设施;建成后预计年拆解综合利用电子产品6万台。 | (1)废水:项目插接工作均在拆解平台内进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插接工作均在拆解平台内进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废电路板(含元器件、芯片等)、废含汞元(器)件、废含**部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按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拆解产生的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电子设备部件、一次性电池等不可利用物,废旧电器电子设备损坏的半导体器件、电感线圈、陶瓷元件、接插件等不可利用零部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定期交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合理设置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房隔声效果,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库、车间及其余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6)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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