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号地块及****侧蒸汽管道入地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1号地块及****侧蒸汽管道入地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1号地块及****侧蒸汽管道入地项目施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开发区1号地块及****侧蒸汽管道入地项目****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开审发【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开发区张謇大道西侧、****侧(张謇大道-**路); 2.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侧蒸汽管道入地施工,管径为DN350,设计压力值为1.6MPa,改造长度约150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83.609904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开发区1号地块及****侧蒸汽管道入地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01 月 07 日至2025年 01 月 21 日 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