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7年国企改革发展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2027年国企改革发展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自行浏览招标公告,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区公共**会员交易系统”以“交易文件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09点 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万元/年,总预算1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年,总预算1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2027年国企改革发展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服务对象为****其下属**市滨****集团****公司、**市滨****集团****公司及**市滨****集团****公司。咨询内容包含:股权整合咨询、资产整合咨询、融资规划咨询、业务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期内因国资国企改革等****公司变更为区****集团的,约定的权利义务****集团继续履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每十二个月为一个**年度,共计三个**年度
服务地点:**市**区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区公共**会员交易系统”。
3.方式:请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区公共**会员交易系统”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区公共**会员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交易中心网——网上服务——资料下载——**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02月07日上午09:30时
2.地点:“****交易中心网”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在系统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授权委托人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好的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u盘至******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解密时间: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上午09:30时
地点:“****交易中心网”网上开标大厅,******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区隐秀路1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访问“**区公共**会员交易系统”,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咨询电话0510-****3536。
(2)办理“国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市**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CA证书服务电话:0510-****7752(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2.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按上述标准的80%计取。
3.发布媒体:****交易中心网。
4.****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11MA23L6CK4R
地址:**市**区鸿桥路879号
联系人:薛工
联系方式:0510-****513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1881XE
地址:**市**科技创新园智能路8号
联系方式:181****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翠玲
电话:181****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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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