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盘阳组团练乡片区B1、B3、B5地块位于巴马镇练乡村,总占地面积71271.96平方米(折合106.91亩),根据巴******局出具的《盘阳组团练乡片区B1、B3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县练乡片区B5地块规划条件》,B1、B5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B1面积67852.8㎡(101.78亩),B5面积946.71㎡(1.4201亩);B3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2472.45㎡(3.71亩)。B1、B3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丰浩****公司,该企业破产土地资产于2021年经法院拍卖处置,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巴马港****公司。B5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属于**县2023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12)〔2023〕38号)范围内,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巴****储备中心。
本次详细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采用分区布点法设计布点采样,在B1、B3、B5地块共布设117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1011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0件、积水样品1件,固废样品2件;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12件、地表水样品1件、。
检测结果显示:
地块土壤砷含量超出赤红壤砷背景值60mg/kg的样品占比62%,其中B1、B3、B5地块样品超标率依次为60%、83%、79%;无论是扰动层还是原状土层均富集有较高浓度的砷,地块内土壤砷含量在3.68~570.9mg/kg之间,平均值86.52mg/kg,表明地块内砷含量水平已普遍超过土壤砷背景值(60mg/kg),调查地块总体砷超标情况较为严重;选取砷超标土壤样品进行砷浸出浓度检测,浸出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10个地下水样品中,所有监测点位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沉渣池内积水pH值呈中性,总砷浓度符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体-盘阳河的水质总体较好,其总砷含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水质标准。
原糖厂锅炉沉渣池废渣浸出液中仅砷有检出,但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其他金属均未检出,沉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调查发现,废渣含砷量随时间降低,可能通过自然途径迁移。
经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土壤受砷(As)重金属污染,污染投影面积为61667.84m2,污染方量为713327.71 m3。地块土壤砷超标原因主要有人为影响和自然成因两大因素:
(1)人为影响:一是糖厂2015年停产后处理锅炉废气脱硫除尘水及灰渣的沉渣池缺少维护和排水,遗留废渣长时间经大气降水浸泡产生偏砷酸,含偏砷酸的废水积累至池满而漫流出周围地表,对其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影响;****糖厂锅炉使用烟煤作燃料,在产期间烟尘排放量较大,排放烟气中含砷颗粒物长时间随西南风向地块中部扩散沉降于土壤造成污染;****糖厂核心生产区,在产期间可能因管理不当,污染物跑冒泄露造成地块污染。
(2)自然成因:使用大数据预测技术预测地块砷自然背景值,预测结果有85%的点位中判定类型为自然成因;对地块污染土壤进行砷的物相检测分析,结果显示,污染土壤中硫化相砷含量平均占比82%,硫化相占比均高于氧化相;硫化砷的溶解度较低,污染土壤的砷浸出浓度未超标,说明地块土壤中砷难以通过地下水溶出,地块土壤中砷主要以硫化态形式存在,确定地块土壤砷背景值较高。
详细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土壤砷超标程度较严重,砷含量超过赤红壤砷的背景值(60mg/kg),同时B1、B5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部分点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B3地块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部分点位超过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地块内地下水所有点位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规定,调查地块土壤砷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为后续风险管控以及修复工作提供依据。